摘要:
二次引用是眾多引用文獻問題(譬如:引用錯誤、自我引用、引用動機等)的其中一項。二次引用規範易於被學者於撰寫研究或學術報告時所忽略。引文分析已成為評鑑學術成果之工具之一,引文中的二次引用問題將成為該評鑑的重要變數,若不確實遵守二次引用規範,則會影響引文計量之問題。有鑒於此,本文藉由抽樣探討臺灣圖書資訊學專任教師發表在期刊之文章,查證教師在撰寫學術文章時,是否遵守引用文獻格式所規範的二次引用規範,並揭示各種可能之行為動機,最後提出結論,說明二次引用的時機、精神以及其重要性。
結論與建議 :
從嚴而論,二次引用常伴隨學術倫理爭議以及對作者不公平之計量爭議。假設作者D的註釋只註到前一位作者(C),但其實還有前面的作者(B)(二次引用),甚至有更源頭的作者(A)(多層次引用),這樣在引文計量上,只會有 C 作者得到分功論賞(credit),對於最源頭的作者在計量上就會有不公平之情形發生。因此,「承認與感謝」(Acknowledge-ment)即為基本的學術尊重與要求。
完全依賴和期待任何現行引文格式之明文規範是不切實際的,因為有太多的不規範處與例外存。APA 格式在二次引用上,很容易規避掉二次引用的要求,有時甚至無從確知同一圓括弧引註內之各篇文章上下互引關係。因此,在二次引用的規範上,要怎麼做判斷?要如何認定什麼情況為二次引用(或多層次引用)?什麼情況不需要被認定為二次引用(或多層次引用)?要從寬或從嚴界定?其間或涉及不為人知的作者引用動機,自然有一定之困難度與爭議性。
文獻資料之二次引用問題乃攸關引文計量之信實。圖資學門向來視「引文索引與書目計量」為本身學科之專擅,對於國際引文索引所造成之學術評鑑爭議,一向都有獨到見解。而就寫作與引文格式之訓練過程,亦頗為重視。二次引用行為對於研究生或學者在撰寫研究或學術報告時,係相當容易出錯之處,這種「引文不規範」或「學術不規範」的情形常為疏忽所造成,而非有意之行為。二次引用者如果想真正掌握所引用文獻之核心價值,則務必不作假地發揮學術倫理精神;並盡可能同時列出已知悉的貢獻者,或再探尋出原創文獻。我們已可瞭解引文之效應隨著採用學術引用文獻規範的不同而有差異;並因人為濫用與疏忽頻率的提高而遞減。資深學者引用文獻格式之落實程度,對於新進學者具有一定程度之標竿影響,學者必須有所警惕並關心此攸關學術倫理之基本認知,從學術寫作中培養對此細節與規範之瞭解和尊重,如此才能營造更健全的學術環境。